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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《物权法》(图)
(发布日期:2007-04-28)
 

 

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《物权法》

 

 

    4月27日早上,我市在市委党校礼堂举行市委中心组学习《物权法》专题报告会,集中学习即将在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物权法》的内容。陈作权、张家强、梁荣坚等四套班子领导及市直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各镇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专题报告会。

    讲座由市人民法院院长林小柳主讲,主讲的内容包括有:制定《物权法》的重要意义,背景,《物权法》总的原则、基本框架、基本原则,《物权法》规定的国家、集体、私人所有权的一般规定,《物权法》关注的十二大民生问题。

    《物权法》历经国家立法机关八次审议,终于由不久前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物权法》是关于物的权利的法律,它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基本法律,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律,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,是鼓励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法律。《物权法》的制订是制定我国民法法典,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。(梁广达)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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