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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法院“平安工程”建设坚持四个不放松
在开展“罗定平安工程”创建活动中,市法院坚持“四个不放松”,使部门的职能作用与创建平安工程紧密结合,收到了良好的成效。
—— 坚持诉讼调解不放松。要求干警提高办案艺术,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及时掌握案件动态,防止纠纷复杂化和矛盾激化,提高案件的调解率。1-9月,该院审结民商事案件828件,其中调解结案的354件,经调解撤诉结案的207件,调撤率高达67.8%,同比提高了23.5个百分点,居云浮市两级法院之首,走在全省法院前列。
—— 坚持“严打”态势不放松。在刑事审判中,对涉黑涉恶涉枪犯罪以及杀人、伤害、绑架、抢劫等严重犯罪和“两抢一盗”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予以严惩,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,强化打击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。1-9月,该院新收刑事案件224件308人,审结174件229人,其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3人,有效地预防和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。
—— 坚持信访工作不放松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,健全涉诉信访案件源头治理机制和调处机制,完善庭长每日接访和院长定期接访制度,杜绝案件处理不及时、不公正而引发上访、甚至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;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,畅通群众诉讼渠道;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,有效地化解争端,把纠纷化解在基层、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—— 坚持普法宣传不放松。切实开展上门调解、巡回审判、送法下乡等司法便民活动,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“法律六进”普法活动,为建设“平安罗定”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。(黎标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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